我不想買了,50萬斡旋金會被沒收嗎?12個出價之前一定要知道的事情
- 張貼者 Dennis Chen
- 類別 買房新手, 賺房攻略
- 日期 2020-05-29
那天看了一間房子很喜歡,仲介一直催我趕快出價,還說很多人想要買,請我先匯50萬的斡旋金到公司去。」阿Ken跑來跟我求助,最近跟仲介公司下了斡旋金的事情。
「買房是好事呀!怎麼感覺你沒很開心?」
「本來很開心,過幾天一查,那邊的行情根本不是仲介講的那樣,我足足買貴了100多萬!」
阿Ken查完資料的隔天馬上跟仲介表示,這間房子要取消不買了,沒想到仲介跟他說,屋主已經簽名要賣,如果他不買,不但要賠償50萬的違約金,還要付給公司40萬的仲介服務費。
買房這件事,很多人都視為人生的一大目標,但是面對龐大金額的房地產,沒有仔細評估、做過功課,後面衍生出來的問題真的很多呀!
這篇文章就來跟你分享出價之前,一定要知道的12件事情。
1. 斡旋金、要約書是什麼?
當我們對一間房子有興趣,想要跟屋主談談價錢的時候,就會進入到出價的程序。一般來說,會有兩種方法:
斡旋金
拿出一筆訂金表達議價的誠意,如果屋主願意賣,這筆訂金會直接轉為簽約的款項。
要約書
不拿出訂金,而是用書面的方式,把購買的金額跟條件寫下來,跟屋主洽談。
2. 房仲偏心出斡旋金的客戶
房子屬於高總價的產品,通常在溝通上,會需要長時間的來回商談。
時間、精力的投入,對仲介人員是一個不小的成本。特別是如果屋主在外縣市、價格差距較大或是個性難搞,這個就真的是個困難任務。
在這種狀況下,如果買方有一筆款項放在公司裡面,除了代表他的購買意願比較強之外,通常也比較不容易突然不買。
所以,仲介在溝通上,都會以斡旋金為優先。
3. 仲介要我放棄審閱期?
你當然也可以堅持要有審閱期。這個沒有對或錯,但是好的案件真的比較搶手。如果經過3~5天的審閱期,容易錯過黃金成交時間。
因為出價文件幾乎都是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。建議跟仲介看房時,就要一份文件先看過,會加速你之後的出價速度。
4. 斡旋金一定是現金嗎?
不一定。斡旋金只是一個統稱,你可以使用現金、支票或是本票。
建議出價上可以使用本票,這樣不用每次出價都需要領錢,也不必麻煩的點算一大疊鈔票。
本票抬頭記得寫上屋主姓名,寫上「禁止背書轉讓」,在斡旋結束之後,跟仲介取回撕毀作廢。
5. 出價的時間要寫多久?
出價的建議時間在3-5天內即可。
過長的時間,容易讓仲介用你的斡旋書去拉別組客戶的價格。
比方說,你出了1000萬,可能跟屋主的預期有點差距。這時仲介可能拿著這張斡旋書,跟另一組客戶斡旋,要求更高的價位。
另外一組客戶加價後,再拿這個價位,回來跟你拉價,這樣就會陷入競價的狀況。
短期的斡旋戰,壓縮屋主的考慮時間,會加速整個交易。如果斡旋期過了,屋主的價格才降下來,仲介還是會問你要不要買?不用擔心會買不到。
6. 斡旋金付多少才合理?
這個沒有標準。常見的是10萬以內的金額。
如果超過10萬塊以上,盡量不要用現金,而是以本票的方式,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金錢糾紛。
7. 仲介要我付大額斡旋金,有問題嗎?
有些仲介,為了讓客戶不要輕易反悔,都會要求大額的斡旋金。
他們會說「這間房子的總價比較高,要拿出比較多的斡旋金」或是「屋主的底價,跟你目前的出價差很多,希望你能拿出比較多的錢,讓屋主知道我們的誠意」
實務上,所有的款項,簽約時都是要存入到履約保證專戶,屋主是拿不到的,真的能感受到「誠意」與否?我覺得是見仁見智。
在新聞上,也很常發生,仲介人員拿了幾十萬的斡旋金之後捲款逃跑,對於買方的風險非常高,不建議用這樣的方式去斡旋。
8. 違約我要賠多少錢?
斡旋金
如果雙方達成價格的共識,完成書面文件的簽名之後,買方不買,須賠償當初支付的斡旋金;賣方不賣,須返還當初買方支付的斡旋金,並賠償同等金額給對方。
要約書
如果雙方達成價格的共識,完成書面文件後,買賣雙方有人不履行契約,則須支付總價3%的金額作為違約金。
9. 出價後,什麼狀況可以撤回斡旋金?
屋主簽名之前
如果斡旋期間,你臨時不想買了,一定要用可以紀錄時間的「書面方式」(簡訊或是Line訊息),告知仲介公司,並盡快拿回斡旋金。
超過委託期
我們的委託期超過後,依照斡旋書的內容,我們是可以不買,撤回斡旋金的。
所以在前面有跟大家說,不要一次寫太長時間的斡旋書,保留交易的彈性。
10. 斡旋金跟要約書,萬一反悔,哪種比較容易沒事?
這邊不是要鼓勵大家未經思考、胡亂出價,買房是一件大事,務必做好規劃。
如果出價之後,遇到家庭上的意見分歧,或是看到更適合自己的房子,而仲介跟你回應說,屋主已經簽名了,你一定要買。這個狀況真的會讓人很頭痛。
如果,你遇到反悔的狀況,哪種比較容易全身而退?
斡旋金是你預先支付一筆款項到仲介公司,當議價的過程,你的款項其實是被保管在公司裡的。
如果今天不買,因為款項在別人那裡,我相信是很難全身而退的。
而使用要約書的方式,你並沒有先支付款項,所以當反悔不買時,賣方跟仲介必須透過訴訟來拿到這筆賠償金。
雖然違約金是總價的3%,需要比斡旋金賠償得更多。
但是以仲介跟屋主的角度來想,訴訟的時間太長,房子卡住不能銷售。而且就算打贏官司,法官判的也未必如你預期,仲介還因此得罪了一個客戶,失去後面賺服務費的機會,比較得失之後,通常比較容易作罷。
再次強調,買房還是好好經過思考再出價。仲介人員都是很辛苦的,如果花了那麼多時間跟精力,最後被客戶隨意反悔不買,任誰都是很難受的。
11. 以進為退的撤回技巧
有時候會遇到比較惡質的仲介人員,即便屋主沒有簽名,知道你不買了,還是會硬跟你說屋主已經簽名了,要你出來履約。
這種狀況下,要怎麼全身而退呢?下面提供一個好用的撤回技巧。
通常在議價過程中,仲介為了幫屋主拉價,同時也幫自已爭取服務費。
他會跟你說你的價錢還有落差,要你再加價。
如果你真的打算不買,通過電話後,對方不斷遊說、要你履約,甚至有威脅的感覺。
這時,不應該直接電話裡說你不買,而是應該以進為退的跟仲介說,你有加價的打算,請他帶斡旋書跟你碰面。
見了面的時候,不要馬上說不買。而是要詢問他,價錢還落差多少?
當他說出更高的價位時,臉上一定要表現得你很掙扎、很痛苦,但是真的無法往上加價,然後當場把斡旋書解除。
這樣的方式能夠避免仲介知道你不買,故意跟你說屋主已經簽名了,要你履約的問題。
12. 尊重合約精神
最後,再次苦口婆心的宣導,買房不是兒戲,對買賣雙方來說,都是一個很重大的事情,請三思而後行。
在買房子前,務必先做好功課,了解整個買房流程,可以參考我的這篇文章〈買房之前,你一定要知道的8個關鍵買房流程〉。
出價之後,請相信仲介人員的專業,不要隨便解除你的斡旋。
預祝大家都能買到心目中理想的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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